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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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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02-04 21:37: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3)琼02执373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云燕儿与被执行人黄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申请执行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黄洪,男,1987年5月17日出生,黎族,住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镇成栋村委会成栋村六队70号,公民身份号码:460033198705177471。

执行依据(2022)琼02民初1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379,712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经本院依法核实后处置,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按照实际执行到位全部款项的30%发放悬赏金。

举报人须以书面形式向本院邮寄财产线索材料,并说明本人身份信息,信封上注明“财产线索”字样,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有义务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拒不配合核实身份的人员,不予发放悬赏金。 

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止。

邮寄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金鸡岭路383号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联系人:肖法官

联系电话:0898-88866265





 
责任编辑:陈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