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
数月前,魏某昂、魏某海在乐东某期幕墙龙骨施工项目中为某建设公司提供劳务,约定劳动报酬3.6万元。完成施工后,该建设公司未依据约定向两人支付劳务报酬。魏某昂、魏某海遂诉至法院。法官经过审理,依法判决被告支付两人工资,但被告一直未履行支付义务。
近日,魏某昂、魏某海以某建设公司未履行判决为由向该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收到案件后高度重视,一方面迅速向某建设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分析,同时安排执行干警查证被执行人财产信息;另一方面,执行法官与公司负责人联系,向其释法明理、耐心劝说。
在多种措施下,被执行人了解到不及时履行义务将面临的后果。1月16日,该建设公司分别向魏某海、魏某昂主动缴纳全部案款及利息。
(来源:法治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