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说父亲生病,急需把钱取出来,他便提供银行卡帮忙取现。男子杨某斌原以为只是帮朋友一个忙,没想到这个忙却让他被判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某天,杨某斌接到其朋友杨某某来电,称父亲生病要用钱,需要用杨某斌的银行卡帮忙取现交给其父亲。杨某斌便将其名下的一张银行账户提供给杨某某,随后该账户接收到两笔诈骗资金,共计2.91万元。杨某斌取现后,却被杨某某告知该现金不用交给其父母了,让他将现金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杨某斌在明知该行为异常的情况下,仍帮助杨某某取现、转账。不久后,杨某斌的银行账户被公安机关冻结。
此后,杨某某又以父母生病需要用钱为由,让杨某斌帮忙取款。因之前帮杨某某的转账,杨某斌的银行账户被公安机关冻结。此次,杨某斌将其父亲的银行账户提供给杨某某。不久后,杨某斌的父亲银行账户收到一笔诈骗资金3万元。当天,杨某斌用父亲的微信给其微信转账9000元。因微信限额,杨某斌第二天带父亲到银行ATM机取款1.5万元,剩下的6000元,杨某斌继续用父亲的微信转账到其微信。随后,杨某斌将自己微信收到的钱找人兑换成现金,将3万元现金通过ATM机,存到杨某某指定的账户。
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斌明知是犯罪所得,仍提供银行卡供他人用于支付结算,并帮助他人取现、转账,将资金掩饰、转移,涉案资金5.91万元,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依法惩处,作出以上判决。(来源:法治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