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昌法院审结了一起飞车抢夺金项链案,依法惩处了2名嚣张的“飞车贼”。
2004年,李某在广西桂林街头多次飞车抢夺路人提包,被广西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余年。2017年刑满释放后,李某来到文昌,在文昌街头又多次飞车抢夺金项链,被文昌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5个月。2023年12月,李某再次刑满释放。
2024年5月的一天,李某再次萌生抢夺他人财物的想法,便邀请侄子小李一起实施飞车抢劫。2人经谋划,锁定作案目标后,李某驾驶摩托车,加速行驶至受害人身边,小李迅速将受害人佩戴的金项链扯断抢走。
犯案后,2人准备坐轮船逃回广西。不料案发当天的18时许,公安民警就在船上将2人抓获。经认定,2人抢夺的金项链市场零售价格为7618元。最终,两人均被文昌法院以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来源:法治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