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农场有地要出租,东方市51岁的男子符某运在利益面前竟打起他人土地的主意,冒充土地主人,骗取8万元押金。近日,东方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符某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
2023年1月份,符某运听文某称东方市红泉农场13队的吴某要出租土地,便让文某去找吴某商谈租地事宜,其再负责找老板承包该地。文某一直未能与吴某谈拢租地事宜,符某运在明知该地还没有达成租赁意向的情况下,找到被害人雷某等3人,谎称该地是其土地,以每亩每年1150元的价格出租给雷某等3人,共收取雷某等3人支付的押金8万元。
在明知无法取得该土地的情况下,符某运与雷某等3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至2024年3月18日前后,雷某见该地已经有人进场施工,发觉受骗便向符某运求证。符某运仍继续编造谎言骗取被害人信任,拒不归还押金。雷某等人于3月18日报案。
东方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符某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8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来源:法治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