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通知,更新“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参照“证照分离”改革海南省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参照“证照分离”改革方式实施的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等三张清单。
据悉,此次更新主要亮点包括,“证照分离”改革告知承诺事项保持全国第一。将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中央层面设定的许可事项5项,地方层面设定的许可事项1项)由“优化审批服务”改为“实行告知承诺”。截至目前,我省实行告知承诺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已拓展至127项,数量全国第一。
据介绍,“证照分离”改革只涉及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我省率先将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的四种方式分类实施。此次更新,将“出口国家重点保护的农业野生植物或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农业野生植物审批(限非首次办理进口化妆品类审批)”改为告知承诺。目前,海南已更新3批参照“证照分离”改革方式实施的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共计10项(其中审批改为备案2项,实行告知承诺8项)。审批时限由最长30个工作日全部改为当场办结,发证前的现场核查改为发证后事中事后核查。(来源:法治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