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万宁法院在处理一起涉及信用卡透支未还的金融纠纷案件时,针对债务人在其他案件中也作为被执行人且因“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结执行程序的情形出具了《预查废证明》。
据了解,2016年罗某向某银行申请信用卡并签署了相关用卡规定。然而,自2019年10月起,罗某未按照约定归还透支的本金及利息。截至2023年2月,罗某信用卡透支余额已达7.9万余元。该银行在多次催收无果后,将罗某诉至万宁法院。
万宁法院在接到该银行的立案申请后,对罗某的相关涉诉情况进行仔细审查,发现罗某在其他案件中同样作为被执行人,且该案因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至今,罗某仍未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法院发现,该银行也确认无法提供其他财产线索供法院执行。为帮助银行及时化解金融风险,减轻银行诉讼和执行压力,万宁法院与该银行进行沟通确认,并向其出具了《预查废证明》。这份证明将成为该银行核销呆账的重要依据,使银行能够更高效地处理不良资产,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据介绍,这一机制的推出,不仅有效避免了对同一债务人不必要的诉讼和执行重复立案,从源头上减少了诉讼增量,节约了司法资源,同时也积极回应了金融机构的司法需求,切实保障了其合法权益。(来源:法治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