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中,司法协作的作用日益凸显。近日,三亚中院与苏州中院合作签署《执行联动合作备忘录》。这一里程碑式的合作将在事项委托、协助执行、执行协调、资源共享等方面开启新的篇章,为两地法院构建起常态化的执行协作机制,同时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支持。
备忘录明确了双方将在委托执行、协助执行、执行协调、资源共享、失信惩戒等方面开展密切合作,特别是在异地拘留、异地清场、异地扣押动产、异地执行安全保障等协助执行内容上,以及处置权移交、参与分配等执行协调及争议解决上,都将实现更加紧密和高效的协作。这一机制突破传统委托案件范围,实现异地财产协调、查控、处置、一体化,提升财产处置效率;通过实现对协作事项实时沟通,争议事项在两地之间直接解决方式,击破协作堵点,以最小联动成本撬动最优目标;这一机制填充完善了现有规定下异地法院之间协作事项的空白地带,实现了全过程、全方位联动,为两地法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提高执行工作质效,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强大的助力。
三亚中院执行局还利用指挥信息平台实现集中接收外地法院委托全市两级法院的事项。据统计,2023年,三亚市两级法院对外委托1686件,接收外地法院委托5888件,平均办理期限10.79天。
《执行联动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是两地法院响应国家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号召,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惠民的具体举措。不仅加强了地区间的司法协作,还有助于提高跨省协作能力,实现了有效的跨省协作。
下一步,三亚中院将以本次签订执行联动合作备忘录为契机,不断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加强执行工作现代化建设、健全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及时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图文| 邢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