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某银行与周某某信用卡纠纷诉至琼海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周某某每月偿还1500元给琼海某银行。调解书生效后,周某某未履行法定义务,琼海某银行遂向琼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琼海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了被执行人周某某的微信财付通、银行存款等账户,但账户存款仅有100多元。法官传唤周某某到法院报告财产情况。周某某表示愿意偿还,鉴于目前没有稳定的工作还有两个小孩需要抚养,没有能力一次性偿还,希望分期偿还。见周某某有偿还的意愿,法官电话联系了申请执行人琼海某银行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并说明了周某某的还款方案,委托诉讼代理人表示在诉讼阶段时就是调解的,但每个月偿还1500元至今一次都未偿还,现在要先偿还1万元才同意与其和解分期履行。周某某也同意了该方案,但表示现在没有1万元钱,需要给他点时间去筹款。
在周某某筹钱的同时,法官采用背对背的方式释法明理做申请执行人思想工作,向其释明被执行人现在的经济情况及还款的诚意。当天下午,周某某表示,其妻子筹到了3000元,在法官的沟通下,申请执行人再次松口,同意可以先还5000元。周某某的妻子带着3000元来到法院,表示实在是筹不出来了,希望法院主持和解,解除被执行人的账户,让其可以去工作还款。
执行法官再次联系申请执行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沟通协调,让其看到法院执行团队为兑现其合法权益的付出及被执行人的诚意。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周某某现场将3000元转入法院代管款账户,余款定于2024年6月起,每个月的9日前偿还1500元,直至还清为止。至此,案件得以和解结案。(来源:法治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