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新闻 > 媒体报道
海南:2人结伙非法猎捕8条蟒蛇,获刑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4-05-23 23:38:35 打印 字号: | |

5月22日,在第24个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来临之际,省一中院审理的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生效,2名被告人获刑判罚,体现了人民法院严厉打击惩治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态度和决心。

据了解,2016年11月,李某联系胡某到万宁市兴隆农场沉香猎捕蟒蛇。当天,胡某来到万宁市兴隆农场沉香湾水库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长兴镇分界处抓到8条蟒蛇。李某将蟒蛇运至家中饲养,准备售卖。2017年3月2日,万宁市森林公安民警在李某家中查扣8条蟒蛇。经鉴定,这些蟒蛇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每条价值7500元,涉案总价为6万元。

李某和胡某未经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许可,伙同他人非法猎捕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蟒蛇8条,价值6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告人李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因被告人胡某受雇于被告人李某,系从犯,且猎捕行为未造成蟒蛇死亡的危害后果,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来源:法治时报)

责任编辑:三亚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