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查处了一起利用摄像头侵犯他人隐私案,依法对男子马某明行政拘留6日、罚款300元。
5月14日13时许,白沙居民吴某手持一个监控装置到白沙公安局青松派出所报警,称在自家卫生间内发现非本人安装的摄像头,怀疑被他人偷窥隐私。
接警后,该所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成功锁定嫌疑人马某明。经查,该摄像装置确实存在偷窥吴某家人隐私的事实,警方当晚将马某明抓获。
据马某明交代,5月12日下午,其在散步过程中,发现吴某家里无人,便潜入吴某家卫生间,偷偷安装了摄像头。5月12日至14日期间,马某明曾多次通过该摄像装置,偷窥吴某及家人隐私。
目前,白沙警方已依法对马某明处以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并处罚款300元。(来源:法治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