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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法院诉前调解促一当事人全额缴纳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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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3-25 23:01:21 打印 字号: | |

3月20日,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白沙分局向白沙法院申请非诉强制执行称,2023年7月,该局经核查发现符某某自2022年1月1日起没有按时缴纳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该局先后依法对符某某作出《限期补缴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通知书》《责令补缴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决定书》并送达,但符某某既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复议及诉讼又未按照行政征收决定履行相应义务。

白沙法院立案庭法官在查看起诉材料后,结合该案事实较为清楚、涉案金额不太大等情况,认为诉前化解更能达到实质化解矛盾。于是,法官引导双方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法官一边联系符某某,向符某某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提供解决问题的法律建议,一边向该局进一步确认案件事实。经从法理、情理及解纷成本等角度展开说服调解,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3月20日,在法官调解下,符某某全额缴纳相应费用,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白沙分局撤回了起诉。(来源:法治时报)

责任编辑:三亚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