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检二分院运用检察一体化机制,联合昌江黎族自治县检察院对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符某某开展司法救助,依法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
据了解,申请人符某某系未成年人,成长于单亲家庭,属于低保户。案件发生后,符某某的身心遭受严重创伤,且尚未获得救助或赔偿,其父亲为照顾她无法外出务工,导致家庭经济更加困难,经审查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省检二分院经与昌江检察院商定,决定开展联合救助,依职权主动告知被害人及其监护人申请事宜,并帮助其完善申请材料,主动上门办理发放手续。救助金发放后,检察干警及时提示监护人要加强对孩子的保护及沟通交流,时刻关注其身心健康状况,及时开展心理疏导,确保救助金合理使用。(来源:法治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