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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法官庭前调解,百万欠款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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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2-02 21:59:08 打印 字号: | |

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速裁法官成功调撤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在还未开庭的情况下,被告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将所欠100万元货款给付原告,原告申请撤诉。

据了解,2021年7月,原告某建材公司与被告某建筑工程公司、王某签订《购销合同》,约定二被告向原告某建材公司采购水泥稳定碎石料用于涉案项目。2021年12月完工后,经双方结算核对,案涉工程原告供货货款合计金额约300万元,被告已支付约200万元,剩余约100万元未付。货款结算后原告多次催促被告偿还欠付货款,某建筑工程公司及王某以发包方及总承包方未支付工程价款为由推诿,拒不付款,某建材公司遂诉至乐东法院,请求二被告支付货款。

案件受理后,法官对双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并就双方交易的事实法律释明。通过初步审查,承办法官认为该案虽然涉案金额大,但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案件简单清晰。庭审前,法官通过电话联系各方当事人,积极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耐心劝导。最终,王某及某建筑工程公司表示愿意还款,某建材公司则同意放弃逾期付款利息及相关费用。被告开庭前支付了拖欠的100万元货款,原告撤回诉讼。(来源:法治时报)

责任编辑:三亚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