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了海南省地方标准《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该标准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共同归口管理,并将于2024年1月31日起实施。
《规范》明确了实施委托经营管理的学校食堂坚持公益性、“零租赁”等基本原则,规定了学校食堂管理企业的基本和优先条件、人员和管理体系要求,提出了学校应采用面向社会公开方式引入食堂管理企业,规定了校企双方主要权利和义务、合同期限等要求,并列举了企业存在转包或分包行为、企业管理不当等学校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形,为海南省学校食堂开展委托经营管理提供了技术指导和参考依据。(来源:法治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