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上午,省交警总队通过视频巡查发现有车辆停在行车道内,随即联系辖区民警前往现场。屯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辆琼C号牌的某轻型普通货车在高速公路上逆向停放。
经了解,驾驶人周某海是某单位工人,因为要对旁边的标志牌进行加工,才将车辆违停在行车道内,而周某海所在的施工单位并未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请。执勤交警立即责令周某海停止施工、撤离现场,消除隐患。屯昌交警依法对周某海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违法停车和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400元、驾驶证记21分的处罚。(来源:法治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