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中午,屯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警在学校周边路段开展中小学生违规骑行整治行动时,发现男子王某光未佩戴安全头盔,于是将其拦下劝导戴上头盔再出发。不料民警靠近王某光时,却闻到一股酒味。经检测,王某光的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王某光表示中午就喝了二两酒,想着没有多大影响就去接小孩放学回家,没想到一出门就被执勤民警查获。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王某光还存在无证驾驶、未悬挂号牌、不戴安全头盔和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等违法行为。最终,屯昌交警依法对其所存在的五项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700元、暂扣车辆的处罚。(来源:法治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