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省一中院向一起判决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发出该院首份统一制式的《离婚证明书》。据了解,陈某与黄某于2009年认识后恋爱,于2011年9月22日登记结婚。2021年,陈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不予支持。现陈某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决离婚以及对财产的分割和确定女儿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系衡量双方婚姻存续的主要条件,陈某再次起诉要求离婚,黄某亦同意离婚,可以认定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未调解成功的情况下,法院最终判决双方离婚并就双方财产、子女抚养问题一并作出了判决,出具《离婚证明书》。(来源:法治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