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1日至12月24日,方某某等15人在李某某经营的位于海口市龙华区某农贸市场蔬菜区卖场务工。卖场老板李某某未付方某某等15人劳务费共计4.8万元。今年1月3日,龙华区法院和滨海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对李某某进行了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告知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以及诚实守信的重要性。最终,各方达成一致意见。李某某同意于1月30日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方某某等15人支付上述劳务费。1月4日,各方一致同意向龙华区法院申请司法确认。1月5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速裁庭诉前调解团队联合龙华区滨海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采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成功在诉前化解15宗农民工劳务纠纷案件。(来源:法治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