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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一男子托人申请公租房被骗提起诉讼获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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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1-08 16:56:09 打印 字号: | |

2020年12月31日,曾女士承诺有政务中心的朋友可办理低保申请房子。听说曾女士能走内部关系帮忙申请到公租房,龙先生委托曾女士办理申请公租房的事宜,并向曾女士支付了5000元“手续费”。曾女士则承诺如若办理不了可全额退款。直到2022年7月,龙先生委托办理的公租房仍未办理下来。意识到自己的钱可能“打了水漂”,龙先生立即要求曾女士退款,随后曾女士退了2500元,并承诺剩余钱款同年8月8日还清。但曾女士一直未退钱。讨钱无果,龙先生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乐东法院审理认为,本案原为不当得利纠纷,根据双方聊天记录可知,龙先生以“找关系运作”的方式请托曾女士办理公租房,双方有明确约定的委托事项,应为委托合同纠纷。本案中,双方的委托行为已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亦损害了公共利益和善良风俗,双方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应属无效。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综上,法院判决曾女士退还剩余款项2500元给龙先生。(来源:法治时报)

责任编辑:三亚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