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是全社会共同责任。未成年人因缺乏法律知识和自保能力,面对家暴时尤为需要社会的帮扶救助。
11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二批未成年人专题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其中,在唐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一案中,多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救护被家暴的未成年人。
2023年8月,4岁的唐某某被其母亲马某实施家暴,住所所在地A市妇联联合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家访,公安部门对马某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
2023年9月,马某全家从A市搬至B市居住。同月底,唐某某的幼儿园老师在进行相关检查时,发现唐某某身上有新伤并报警,当地派出所出警对马某进行了口头训诫。
2023年10月初,B市妇联代唐某某向人民法院递交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马某对唐某某曾有冻饿、殴打的暴力行为,唐某某确实遭受家庭暴力,故其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关于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应予支持。
本案中,有关部门在发现相关情况后第一时间上门摸排调查;妇联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幼儿园及时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公安机关依法对其父母予以训诫;人民法院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并联系有关部门协助履行职责,多部门联合发力共同为受家暴的未成年人撑起了法律保护伞。(来源:人民法院报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