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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一村民小组组长谎称出售宅基地诈骗26.5万元获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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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11-19 20:36:47 打印 字号: | |

2011年至2015年,何某贤在担任儋州市某村村民小组组长期间,对外谎称其在该村土地庙附近(华某小区处)有宅基地出售,通过签订宅基地转让协议的方式,分别骗取张某4万元、李某5万元、谢某5万元、沈某2.5万元、周某8万元、何某珍2万元,以上合计26.5万元。何某贤将所骗钱款用于个人挥霍、花销。经查,早在1994年10月,当地政府将已征用的集体土地102.989亩(包括涉案宅基地)和收回的53.37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给乡政府与儋州某开发公司(用地单位)作为联营改造旧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回报补偿用地。2000年,儋州某开发公司在该处开发建设华某小区。2022年6月21日,何某贤被民警抓获。案发后,何某贤及其亲属分别退赔张某4万元、李某5000元、谢某5000元、周某4964元、何某珍2万元。张某、何某珍对何某贤表示谅解。省二中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何某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26.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近日,省二中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何某贤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8万元,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19万余元,分别返还被害人。(来源:法治时报)

责任编辑:三亚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