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新闻 > 媒体报道
海南:省政府印发《海南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3-11-13 21:12:35 打印 字号: | |

近日,省政府印发《海南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食品安全基础工作推进、食品安全状况等内容进行考核。据了解,考核对象为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基础工作推进、年度重点工作落实、食品安全状况等,同时设置即时性工作评价和加减分项。具体考核指标及分值在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方案及其细则中明确,设置要科学合理,重点突出,可量化、可操作、可评价、可区分,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办法》规定,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考核年度。每年9月30日前,省食品安全办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参照国家食品安全评议考核细则,制定并发布该年度评议考核细则。(来源:法治时报)

责任编辑:三亚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