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省知识产权局发布《海南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事项办事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明确法律依据、受理条件、所需材料清单、管辖、咨询与受理渠道、办理流程、办理期限,要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结案。《指南》明确指出,专利侵权纠纷的行政裁决案件由被请求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管辖。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结案。案件特别复杂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人批准。经批准延长的期限最多不超过1 个月。案件处理过程中的公告、鉴定、中止等时间不计入前款所述案件办理期限。(来源:法治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