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示
本院收到海南省三亚监狱呈报岑运发等47人减刑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实行公示制度的规定进行公示。如对下列服刑人员的减刑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
信件请寄: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收,或拨打公示电话0898-88380678、88866129,逾期视为公示通过。
特此公示。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三年度第八批减刑公示表
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三年度第八批减刑公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