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14”情人节这天,岑女士和未婚夫兴致勃勃前往民政局准备登记结婚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岑女士已在20年前与台湾居民涂某登记结婚。
“不可能!我从不认识这个涂某!”岑女士十分讶异。自己已经被登记结婚,发生这种情况应当想办法撤销登记,否则无法继续办理登记结婚。无奈之下,岑女士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民政局作出的涉案婚姻登记行为。
至今时隔20年,该婚姻登记行为存在民政局办证人员更换、另一登记结婚人远居台湾难以核实相关情况等难题。但因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法院在庭审次日即根据婚姻登记原始档案中登记的信息到相关运营商处查询档案中留存的手机号码的机主,并展开走访调查,核实婚姻登记原始档案中的相关人员信息。
省一中院在查明岑女士被冒用身份、婚姻登记错误的事实后,根据“两高两部”《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给民政局发送司法建议书,建议其启动自行纠错程序,依法撤销涉案结婚登记。
民政局高度重视司法建议,经过集体会议讨论后最终作出决定书,依法撤销了岑女士与涂某的结婚登记,岑女士撤回起诉。从案件开庭到实质解决该行政争议仅耗时一周,省一中院高效解决岑女士“被结婚”难题。至此,岑女士“被结婚”的维权路画上圆满的句号。(来源:海南一中院 法治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