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发布陈家福、陈琼民等44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等一案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全文如下:
犯罪嫌疑人陈家福、陈琼民等44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运输毒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一案,已由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侦查终结并于2023年9月25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由于本案被害人众多且分布范围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本院联系,仍有部分被害人无法送达,现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以及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义务(内容详见附件《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被害人如对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本院联系或将书面意见邮寄本院。
邮寄地址:海口市琼山区椰海大道琼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联系人:罗检察官
联系电话:0898-65785949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9月27日
来源: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