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新闻 > 媒体报道
定安法院撤销一父亲监护人资格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3-08-31 22:41:21 打印 字号: | |

近日,定安法院依法审理一起监护权撤销纠纷案。定安县检察院到庭支持起诉。申请人李某(女)与周某于2007年生下非婚生女小甲,因无法忍受周某的打骂、出轨等行为,被迫离开周某及女儿。李某离开后,周某作为小甲的监护人,不仅没有尽到监护人职责,反而在小甲小学毕业后强制让小甲放弃学业去KTV上班,并长期对小甲实施殴打、侮辱,甚至对其实施侵害,给小甲造成严重的心理伤害,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伦理道德。定安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作为父亲和监护人,本应保证被监护人的身心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周某却无视国家法律、突破道德底线,对被监护人实施了严重侵害其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败坏社会风气,影响极其恶劣。为避免被监护人身心继续受到侵害,定安法院依法当庭宣判,撤销被申请人周某为其女儿监护人的资格,指定李某为其监护人。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心系小甲,主动与其联系,了解其学习、生活情况并进行心理疏导,尽力帮助她走出阴霾。(来源:法治时报)

责任编辑:三亚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