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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直属机关工委原书记李雄受贿案开庭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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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8-31 22:36:04 打印 字号: | |

8月30日上午,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乐东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原书记李雄受贿罪一案。县直有关单位共90余名领导干部走进法院旁听庭审,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至2019年初期间,被告人李雄利用担任乐东生态环境保护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林某龙等8人在11个项目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林某龙等8人共计约180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雄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担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李雄在庭审过程中,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庭表示认罪认罚,请求法庭从轻处罚。因案情复杂,经合议庭评议,本案将择期宣判。(来源:法治时报)

责任编辑:三亚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