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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委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组原副组长孙长志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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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8-31 22:34:53 打印 字号: | |

8月31日,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日前,省纪委监委对省纪委监委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组原副组长孙长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长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车私用;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采购项目。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土地挂牌出让、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孙长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执纪违纪、执法犯法,把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收钱敛财。孙长志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孙长志开除党籍处分;由海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来源:法治时报)

责任编辑:三亚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