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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冲锋舟欲偷渡境外“发大财” 4人因偷越国境被省一中院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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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8-21 21:53:06 打印 字号: | |

“高工资、收入稳定、无学历门槛、无技术要求”,王某等3人轻信赴境外打工能够“暴富”,乘坐林某网购来的冲锋舟试图偷渡到境外,最终因船只故障被抓获。近日,省一中院审理一宗偷越国境案,林某因犯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王某等3人因犯偷越国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至9个月不等的刑罚。

2021年11月,王某听说到边境某国从事赌博或电信诈骗能够发大财,便拉拢奚某、虞某在广西边境一带徘徊踩点,多次企图偷渡出境未果。2022年8月,王某通过境外人员“华哥”联系由林某从海上运送王某等3人偷越国境。

2022年10月3日,林某驾驶提前网购的冲锋舟运送3人从我省儋州市出发,由于林某不具备船舶驾驶资格,也无航海经验,在海上迷失方向,且发动机故障致无法正常航行,船体进水,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4人在北部湾附近海域向渔船求救。获救后,王某等人又以跳海、支付报酬等方式威逼利诱船长将其4人送往境外港口,后该船船长报警,4人被抓获。

省一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违反出入国境管理法规,驾驶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条件的冲锋舟非法运送他人偷越国境,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5万元;被告人王某、奚某、虞某违反出入国境管理法规,结伙偷越国境,情节严重,构成偷越国境罪,分别判处王某有期徒刑9个月、奚某有期徒刑8个月、虞某有期徒刑8个月,各处罚金5000元。(来源:法治时报)

责任编辑:三亚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