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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法院对18起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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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6-27 22:59:19 打印 字号: | |

6月26日,记者从省高院获悉,为持续巩固禁毒成果,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全省法院对18起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44名毒品犯罪分子被依法惩处。

6月21日,在省高院统一部署下,全省法院毒品案件集中公开宣判活动举行。该活动主会场设在海口地区,其他各法院结合毒品案件审判情况分别开展宣判活动。

活动当日,在海口主会场,海口市区两级法院对4起毒品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海口中院依法对被告人农某某、陈某某等10人贩卖、运输毒品案一审公开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农某某、陈某某死刑,判处被告人王某某等8人死缓至有期徒刑9年不等的刑罚。龙华法院、美兰法院、琼山法院分别对3案5名涉毒犯罪分子一审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9年不等的刑罚。

全省其他各法院也积极开展禁毒公开宣判活动。儋州法院公开宣判3起毒品犯罪案件,以贩卖毒品罪依法对7名涉毒犯罪分子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至9个月不等刑罚,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群众、师生代表200余人到场旁听。万宁法院依法对3起贩卖毒品案件的6名被告人进行一审集中公开宣判。临高法院、洋浦法院、陵水法院、三亚城郊法院、定安法院等均开展了集中公开宣判活动。(来源:法治时报)

责任编辑:三亚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