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词:如何把公正与效率抓实抓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身处办案一线的法官有经历,有体会,更有责任。当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正在进行,为了把开展主题教育同推动中心工作结合起来,落实“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4月14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官微和《人民法院报》开设“法官手记——主题教育进行时”专栏。
我们诚挚邀请一线法官拿起手中的笔,讲述你印象最深的一次审判、一次执行、一次接访、一次普法,透过小切口,通过小故事,反映情理法如何相互交融,公正与效率如何真正实现,尤其要用生动事例反映主题教育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文字宜短,内蕴应长,如有现场视频、照片,读者当会更加欢迎。来稿请注明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发送到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邮箱:fgsjzgfy@126.com。
我叫冯晓光,是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的一名速裁法官。
这几年,我把更多时间精力投入到了穿胡同、走小巷的巡回审判和普法中,背着国徽、骑着电动车成了我的工作常态,大家亲切地叫我“背包法官”。
我,想让为民解纷的速度和我的车轮一样快,把司法公正传递到每一个需要的角落。
街坊们听说法官来了,常会带着问题前来围观。我们会在办案之余给大家一一解答。
刚开始的时候,我发现普法效果并不好。从大家那茫然的眼神中,我意识到,我们习以为常的法言法语,在普通群众那里,是复杂深奥的,甚至是晦涩难懂的。想要把普法做到群众的心坎里,并不简单。
一天,辖区东四司法所所长王永恒打来电话:“冯法官,我们诚邀您来开展一场民法典普法讲座。”我说:“没问题呀。”他接着说:“我们组织居民积极参加,但是有一点,我讲在前面——街坊们要是不想听,可是会用脚投票的,谁要中途退场,我可拦不住,请您务必担待!”
我顿时感觉压力山大。
给街坊们讲法律,到底应该怎么讲,才能让大家听进去、不离场呢?
小时候,我酷爱听评书,总会蹲在收音机旁,聚精会神地听,场场不落。每到高潮之处的戛然而止,吊足人的胃口,让人欲罢不能,总想着听下一集。我何不借鉴评书的讲法,把民法典法条变成一个个真实生动的案件,再用一条主线把它们串起来,改编成高潮迭起的普法故事呢?
为了能够留住街坊们,我开始了我的创作。
利用两天的加班时间,我的普法小说《小明的糟心事儿》诞生了。结合民法典最受关注的内容,我挑出具有典型意义的网络打赏案、民间借贷案、遗嘱继承案、撤销赠与案、离婚案等,将这些真实案件的主人公统统变成“小明”。
起承转合间,“小明”在平凡的生活中与民法典各种不期而遇,各种尴尬巧合,莫名戳中笑点。一个倒霉的小人物形象,顿时鲜活起来。
讲述时,为了达到吸引街坊们关注和学习民法典的目的,每每讲到高潮处,我也戛然而止,把小明故事背后的法律问题抛给大家,让大家也做一回法官,一起翻翻民法典,帮小明评评理。现场第一个答对的人,获赠一本民法典。
街坊们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一幕幕有关情理法的辩论赛轮番上演,支持小明和反对小明的人,都参与其中。等到他们吵得不可开交、都期待着法官揭晓答案时,我就适时登场,娓娓道来,给大家讲透民法典对应的法条,以及法条背后的法理与情理。
一场故事讲下来,很多人都从小明的经历中找到了自己或身边人的影子。他们不仅学到了民法典中的具体规定,而且理解透彻、印象深刻。
活动结束了,很多街坊还不愿离去,围着我交流自己身边形形色色的法律问题。
我也深刻感受到了,这样的互动普法,是大家需要的,很解渴。
这场活动刚结束,第二个普法邀请又来了。这次是来自区工商联,他们希望我给企业家们讲一讲民法典。
手头还有一大堆案件等着处理,临时编个新小说又来不及,我有点着急。给企业家们还讲《小明的糟心事儿》吗?我觉得他们肯定不爱听,怎么办?
我灵机一动,让小明摇身一变,成了一位民营企业家,选出企业家可能遇到的、可能关注的纠纷类型,将题目换成了《民法典与财富管理》。
还是以讲评书的路子,一样引起了企业家们的共情。他们放下手机,听得很认真。在与我的互动中,不少企业家表示,没想到在经济交往和社会生活中有这么多的坑,无论是家庭财产关系,还是财富传承问题,随便一个坑,哪个处理不好,都可能让辛勤经营的心血付诸东流。他们还说,民法典不愧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没想到法官这么会讲故事,这样的普法课百听不厌,有机会还想再听。
常常走街串巷,和街坊们打成一片,也让我这个法官得到了成长与历练。我学会了如何用街坊们喜闻乐见的方式,和他们交流案件背后的法律和道理,也学会了用群众视角来看待矛盾、化解纠纷。让他们不用到法院打官司就解决了问题,我也觉得很有成就感。
作为法官,我希望街坊们遇上的烦心事儿越少越好,真遇上了,也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我想,这可能就是普法的意义。街坊们喜欢“小明”,说明他们感受到了法律的用处,也感受到了我们积极开动脑筋、专程为大家而来的用心。街坊们没有走,并且给我以热情反馈,让我坚信,只要我们和群众在一个频道上对话,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我们一定会留下更多群众。(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