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儋州市王五镇山营村委会枝根村。在一片茂密的林地中,满眼都是郁郁葱葱,长势喜人的树木。
海南省二中院工作人员与该村委会副主任谢国治一起,实地查看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林地恢复情况。
几年前,萧某从他人手中转包了这片林地,未经林业部门审批,擅自将林地平整后种植香蕉。萧某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获刑。案发后,萧某积极进行复绿造林,让涉案林地恢复了昔日的生机。
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性司法,在环境资源巡回审判中针对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非法占用农地罪三类案件,创新采用就地或异地补植林木、恢复土地原状、整治受污染水流等恢复性司法裁判方式,是海南法院全域布局开展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制度创新案例的主要做法之一。
2019年7月24日,全域布局开展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入选海南自由贸易港试验区第四批制度创新案例。
据悉,除了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性司法外,该案例的主要做法还包括环境资源巡回审判覆盖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区域和积极推行就地审判、就地宣传。
近年来,海南法院着眼全省各区域生态保护的地域特点,着重在自然保护区、主要河流流域等生态保护核心区域布局巡回审判机构,具体包括鹦哥岭、霸王岭、尖峰岭、吊罗山四大自然保护区及万泉河、三亚育才生态区环境资源巡回法庭6个,三沙群岛法院设立环境资源海上巡回法庭1个。环资资源巡回审判机构从陆地、森林延伸到海洋、岛屿、岛礁,已形成海南全域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及跨区提级集中管辖布局。
同时,海南法院坚持集中审判与巡回审判相结合,尽可能就地审理案件,方便群众诉讼。通过甄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形式进行环境资源法治宣传,为广大基层群众普及各类环境保护知识和环境法律知识。
为更好地服务保障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继续完善、巩固环境资源巡回审判机制,2022年省高院出台《关于为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试行)》,为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2018年以来,海南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10852件,依法判令生态环境破坏者承担修复费用约2804万元,修复生态补植树木约18.2万株,增殖放流鱼苗虾苗约138万尾,复垦土地约345余亩,复垦土地约345亩,恢复性司法取得明显成效。(来源:海南高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