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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与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省银保监局联合制定破产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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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2-27 21:19:47 打印 字号: | |

2月10日,省高院与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省银保监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合作优化办理破产案件中涉金融业务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共五章节24条,重点对支持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职、支持破产程序有序推进、支持破产企业重整再生、依法保障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等事宜作了规定,尤其是对实践中比较关注的破产企业账户信息查询、账户解封、重整融资、信用修复等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

《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办理破产便利化,提高破产案件处理的效率。下一步,省高院与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省银保监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有关制度机制尽快落地见效。

据悉,此次出台破产新规,是省高院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等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对标营商环境办理破产的评价指标,进一步做好破产企业金融事项办理,推动困境企业重整再生,提升企业破产处置效果,依法保障金融机构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持续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来源:海南高院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三亚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