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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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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7-15 15:35:29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琼02执恢60号

本院根据本案申请执行人海南陵水宝玉有限公司、李振龙、千红花与被执行人三亚志成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徐丽、李祥宇、王薇的申请,现就本案债权、权益申报公告如下:

一、申报内容:

1、三亚志成彩色印刷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向本院书面申报与三亚志成彩色印刷有限公司的相关债权,出示身份证件,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形成原因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三亚志成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名下“银河公寓”房屋权利人应向本院书面申报与“银河公寓”房屋相关权益(包括经营权、租赁权、抵押权、查封权利等),出示身份证件,书面说明权益详情、形成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二、联系电话及申报方式:

1、申报电话:0898-88866508。

2、申报方式:请将申报材料邮寄至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金鸡岭路383号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邮编:572000,收件人:肖传义法官,并在邮寄单上注明“(债权人姓名/名称)债权申报字样”,保留邮件寄送底单备查(仅限以EMS特快专递方式邮寄)。

三、申报时间:自2022年7月19日起至2022年9月18日止。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五日

责任编辑:三亚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