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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纪律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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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5-07 17:46:09 打印 字号: | |

为维护法庭的严肃性更加公正高效开展庭审无论您是当事人还是旁听群众进入本庭应遵守法庭纪律和旁听规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民商事案件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情形,实行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年满十八周岁的我国公民凭身份证可以旁听本庭公开审理的案件。下注意事项请您仔细阅读。

 

一、参加或旁听庭审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进入法庭须接受安全检查禁止携带照相机、录音机、摄像机禁止携带标语、条幅、传单等物品;禁止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及其他危险品进入法庭。

(二)法庭内要保持肃静不得鼓掌、喧哗、哄闹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  

(三)开庭过程中不得随意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

(四)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发言或提

(五)未经法庭允许不得记录庭审内容。

(六)手机等通讯设备一律关闭  

(七)禁止进入海南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区域。

(八)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员审判人员、司法警察有权责其退出法庭。必要时可依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哪些人不得旁听庭审

(一)证人、鉴定人以及准备出庭提出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

(二)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

(三)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人

(四)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其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

(五)其他有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依法有可能封存犯罪记录的公开庭审活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组织人员旁听。

 

三、违反庭审纪律的不利后果

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员予以警告对不听警告的予以训诚训诫无效责令其退出法庭对拒不退出法庭的指令法警察将其强行带出法庭。行为人违反规定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法院可以暂扣其使用的设备及存储介质删除相关内容。

行为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危及法庭安全或扰乱法庭秩序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以及传染病病原体进入法庭

(二)哄闹、冲击法庭;

(三)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诉讼参与人

(四)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责任编辑:三亚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