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由三亚市⼈⺠检察院
提起⺠事公益诉讼的
破坏生态环境致公益损害一案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判令三亚某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
赔偿非法侵占省级自然保护区
造成林地生态服务功能期间
损失2947.52万元
赔偿林木资源损失22.76万元
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235.64万元
并承担本案鉴定费用41万元
共计3246.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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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2月22日,三亚市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对被告三亚某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破坏⽣态环境导致公益损害达3246万元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开庭审理。当天,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林业局、环保局代表受邀旁听了庭审。
三亚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查明,三亚某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高尔夫球场项目于2007年底启动建设,建设范围全部位于甘什岭森林公园中的保护区和部队军事用地内,总占地面积1588.8亩。自2007年底至2008年底项目开工建设以来,三亚某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因未经土地利用规划许可、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3次被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和毁林行为并办理相关手续,但该公司拒不执行行政命令而继续违法行为。
庭审现场
另查明,在随后十年的经营过程中,公司两次被行政罚款达2600余万元,多次被责令停业整顿和恢复生态,直至2019年6月,保护区管理站对高尔夫球场进行了全面封停,高尔夫球场完全停业。经鉴定,高尔夫球场项目占用的保护区范围内323.1亩林地和园地遭到严重损毁,植被群落生物多样性及物种丰富度已遭到完全破坏,原有生态服务功能基本丧失,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价值量约3205.92万元。
庭审过程中,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三亚某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分别就该案事实、法律适用充分发表意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