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和谐健康发展,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签署《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合作协议》,建立纠纷协调对接合作机制。
《协议》明确了证券期货纠纷对调对接工作目标与合法自愿、公正高效、便民预防相结合的三大工作原则。《协议》建立以下五个制度:一是建立特邀调解组织及调解员登记备案机制。二是建立三类诉调对接机制。三是建立无争议史实记载机制。四是建立诉调网络信息平台共享机制。五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议》还规定了四类适用范围及相关工作流程。
今后三亚中院还拟将针对群体性证券期货纠纷等案件,在现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定的基础上,探索更加便利、快捷、高效的绿色诉讼通道,构建更全方位、更全链条的纠纷多元化解合作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