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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在三亚召开巡回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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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5-17 00:00:00 打印 字号: | |

为总结巡回区内四级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梳理司法实践中发现的问题、促进行政审判审理思路和裁判标准的统一,推动审判工作的持续发展,5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在三亚召开巡回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一巡回法庭分党组书记、庭长裴显鼎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通报了第一巡回法庭2018年度相关行政审判工作方面的情况并提出要求。湖南、广西、广东、海南省高院分管行政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及法官代表交流发言。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光琼致辞,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第一巡回法庭分党组成员郭修江主持会议。

裴显鼎指出,第一巡回法庭自2015年建庭以来,辖区内的案件数量持续高位运行,行政案件呈现井喷式的增长,2018年达到1867件,2019年才五个多月已经受理行政案件1123件,收案总数位居六个巡回法庭的首位。主审法官年人均办案达到300-400件,人案矛盾十分突出。

会上,第一巡回法庭法官们向大家分享了相关行政判例,交流行政审判经验。与会人员积极发言,就《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2018年行政审判判例要旨》及《最高人民法院裁判理论精要汇编》展开热烈讨论。会议还通报了2018年第一巡回法庭行政发改案件情况。各巡回区法院互相交流了2018年行政审判工作情况以及2019年的工作打算,并对一巡行政审判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裴显鼎对巡回区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今后做好巡回区的行政审判工作提出八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服务党和国家大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好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找准行政审判服务大局的结合点、着力点,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增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以行政行为为中心,展开行政审判活动。行政诉讼的审理对象是被诉行政行为,行政诉讼的法定判决方式,依赖于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理结果。三是统一行政案件裁判标准,维护司法权威。司法公信力和权威在于裁判标准性的统一,要严格按照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作出裁判,加强维护裁判标准统一的力度。四是提倡三段论说理模式,提高裁判文书质量。裁判文书要释明法理、讲究文理、阐明事理、讲明情理,充分发挥裁判文书辩法析理、定纷止争的作用。五是实施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各级法院应科学调配有限的审判资源,制定相关制度,实行繁简分流,并互相交流成果和实践经验,不断提高繁简分流的实际功效。六是适度调整级别管辖,将争议化解在基层。巡回区各级法院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案件管辖作适度调整,可以由基层法院管辖的交给基层法院管辖。七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行政审判质效。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加强行政审判业务学习,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八是建立多元化解机制,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大力推广建立行政争议调解大平台、多元参与化解行政争议的制度,推动各方融合、强强联合,共同致力于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让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真正成为行政争议的最后一道屏障。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光琼在致辞中简要介绍了海南法院的建设发展情况,并代表海南法院向参会人员表示热烈的欢迎。张光琼表示此次会议也为海南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指明了方向,奠定了基础,促进海南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三亚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