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法院决胜“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执行攻坚工作,努力破解执行难题,三亚中院积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树立全市法院“一盘棋”的工作思路,主动把执行工作融入全市工作大局,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的执行工作大格局,促进了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4月18日,三亚中院与三亚市吉阳区综合执法局联合作战,对一土地转让纠纷案件进行强制执行。
案情回顾
海南仙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仙南公司”)与三亚市中亚化建公司(下称“中亚公司”)土地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海南省高院审理终结,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于中亚公司拒不履行和解协议中的涉案土地的清场义务,申请人仙南公司向三亚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启动执行联动协同机制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三亚中院到现场张贴公告要求被执行人中亚公司自行拆除涉案土地上的违法建筑物,居住及租赁涉案土地上的居住人、承租人及其财物须自行迁出。然而被执行人中亚公司逾期未主动拆除及搬迁。考虑到该案在当地有一定的影响力,为确保案件强制执行工作顺利开展,三亚中院于2017年8月18日与三亚市吉阳区政府、执法局、区公安部门及相关部门召开了强制执行联席协调会,对案情进行了充分研判,并就如何联动配合做好强制执行作了详细拆除方案。
直击执行现场
4月18日上午8:00,执行局集结队伍、装备出发,9时与三亚市吉阳区综合执行局执行工作组、机械作业组在涉案土地上集合。随后各个工作组开展清场及准备工作,强制执行现场拉起警戒线,并向周边群众释法析理,阐明了法院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的坚定决心。9时10分,在现场三亚中院执行局负责人肖传义的指令下,执行机械开始作业。仅用半个小时,涉案房屋拆除完毕。 整个执行过程没有出现干扰、阻挠执行工作情况,强制执行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