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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中院仅用两周时间以和解方式促成7宗案件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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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12-12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李格)自全省法院开展“执行会战”以来,三亚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积极响应,多措并举,破解执行难题,用和解的方式执结了一批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胡某、陈某等七名业主与三亚某房地产开发商因房屋面积补差款的事情双方发生争议,引发了商品房买卖纠纷。随后,七名业主分别向海南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海南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生效后,因开发商未能及时履行给付义务,引发了业主极大的不良情绪,七名业主先后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系列案从立案至执行完毕共用两周时间,执行期间,执行法官雷俐、梁志鹏深入小区,与业主、开发商多方联系沟通。两位执行法官以法说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对被执行人耐心释明,详细阐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的法律后果,让开发商认识到自己的不足。11月30日,在两位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说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开发商主动履行了给付义务。

该系列案的执行标的额虽小,但社会影响大,以和解的方式化解执行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业主和开发商的一致好评。在办案过程中,执行法官尽可能把握一切和解结案的机会,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效率,彰显司法的公正、公平及人文关怀。

责任编辑:三亚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