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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工程项目诈骗624万余元 海南一骗子获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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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09-23 00:00:00 打印 字号: | |

以案说法

  本报讯(记者李业滨 通讯员黄梅)没有资金、没有员工、没有业务,这样一个“皮包公司”,靠虚构事实和伪造合同,骗取了被害人624.4万元工程款。近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起合同诈骗案,被告人陈某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注册3家皮包公司


  未承接任何业务


  2010年11月16日,被告人陈某海在海口市工商局注册成立海南鸿霖实业有限公司;2012年4月11日,注册海南鸿盛船运代理有限公司;因欠房租、缺少资金,鸿霖公司、鸿盛公司于2013年9月从海口市国贸中心座C座六楼搬出,员工解散,无办公场所。2013年9月24日,陈某海又注册海南鸿骏船务有限公司,陈某海为三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三公司成立后未承接任何业务。


  虚构三沙工程项目


  骗取受害人信任


  2013年8月初,陈某海在海口经朋友介绍认识受害人赵某保。赵某保有一个工程公司,业务范围是土石方工程开挖、市政给排水工程设计施工等。


  不久,陈某海向赵某保表示,自己的公司承接了海南省三沙市市政填海工程材料供应项目,愿意将其中的石料装卸任务承包给他。赵某保信以为真,于2013年8月21日与陈某海签订了《石料装载分包协议》及《项目利润出让协议》。


  为了使赵某保相信项目的真实性,骗取赵某保更多工程款,陈某海跟赵某保说三沙市市政填海工程需要搭建临时活动板房,并同意将该工程分包给赵某保。2013年8月29日,双方签订了《临建设施分包协议》。


  编造陵水土石方工程


  多次诈骗一千多万元


  2013年9月17日,陈某海给赵某保看了一份《关于申请采购废弃石料的报告》扫描件,报告上有海南省某重要领导批示字样。陈某海告诉赵某保自己已是海钢集团废弃矿石料的总承包商,可以和赵某保合作,随即两人签订了《矿石加工合作协议》。被捕后,陈某海交代这份批示是假的。


  2014年2月13日,陈某海以鸿骏公司的名义给赵某保写了一份《授权委托书》,表示鸿骏公司承接的陵水某潜艇基地土石方工程即将启动。2014年2月18日,陈某海又以鸿盛公司的名义给赵某保写了一份《授权委托书》,表示三沙市政填海工程即将启动。


  就这样,赵某保深陷进陈某海的骗局里,前前后后就三沙填海工程、海钢集团废弃石料等项目给陈某海支付31笔工程款,共计1028万元。待赵某保发觉不对,追着陈某海还钱,陈某海又退还赵某保22笔款项,合计403.6万元。


  2015年1月8日,赵某保到三亚市公安局报案,三亚市公安局于2015年2月28日立案侦查,并电话通知陈某海到该局接受调查。陈某海听到电话传唤立刻到该局,配合调查并自述大部分犯罪事实,对其虚构三沙市政填海工程及海钢集团废弃石料工程骗取赵某保巨额工程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核实,陈某海所骗工程款一部分用于偿还个人债务,一部分用于个人挥霍。


  9月18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一审宣判,法院判决被告人陈某海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20万元。对被告人陈某海犯罪所得的624.4万元继续予以追缴,返还被害人赵某保。


来源:法制时报

责任编辑:三亚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