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郑海霞)依托现代新媒体技术,打造阳光司法工程,是传统司法公开制度的一大转折。在网络新媒体时代,三亚中院主动适应时代需求,充分利用新媒体对司法公开的助力作用,利用微博、微信平台扩大公众对司法活动的了解,回应社会公众期盼,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司法知情权需求,让法院微博、微信成为助推司法公开的新引擎,大力推进司法公开。
微博作为一种广播式社交网络平台,传播信息具有及时性、快速性和广泛性。为此,三亚中院主动运用这种宣传工作,于2013年12月在新浪网开通官方微博并充分运用。一是对重大案件及具有教育意义的案件及时回应,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例如对发生在三亚市旺毫超市旁的董小新故意杀人一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从案件的立案、开庭、宣判到对董小新执行死刑的各个过程,均在微博中予以公开,并对案件庭审做了图文直播;在2015年6月26日国际禁毒日来临之前,对被告人赵建、全万民、周玉红等13人涉毒犯罪的三宗毒品大案庭审宣判进行图文直播,通过实际案例警示公众拒绝、远离毒品;对黄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等二宗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进行庭审直播,引导公众从我做起尊重并保护保护知识产权。二是对法院重大新闻等进行图文发布,及时面向社会发布。例如对三亚中院毒品犯罪案件新闻发布会进行图文直播发布,第一时间向公众发布近年来三亚市法院对毒品犯罪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毒品犯罪的新特点、新问题及法院加强打击毒品犯罪的主要作法;对三亚中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及时发布,介绍司法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主导作用,引导公众重视知识产权。三是及时、快速处理公众质疑、咨询。对通过微博进行网上信访、投诉和咨询的公众,及时应对,快速回复,在实现法院与网民良性互动的同时,避免因不及时回应而引发对法院工作的负面评价。四是充分利用微博做好法制宣传。利用微博对市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网上诉讼服务平台进行介绍推广,对服务窗口及其对应功能设置予以详细说明;在国家宪法日之际,对法院举办的公众开放日活动进行图文直播,并对法院干警在疍家渔排、梅村、学校等开展的普法及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进行报道;组织资深法官在寒假前深入学校给同学们上“青春自护、平安春节”的法制课,并将授课内容在微博中予以介绍,内容发布后即有近万的阅读量;在日常工作中,对最高人民法院及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权威发布的司法解释、案例等进行同步转发,发布法治新闻、典型案例及法律常识等普法知识,扩大公众的阅读量。三亚中院对微博新媒体的充分利用,有效地促进了司法公开,提升了司法公信。2015年6月,新华社、新华网联合海南省网信办共同发布的《海南省政务新媒体综合影响力报告》中,三亚中院微博在海南省基层单位政务新媒体综合影响力排名第9。
相对微博,微信作为新兴交流平台,在充分运用微信组建群组,促进三亚中院干警工作、学习、交流便利的同时,为了更好地面向公众提供诉讼服务,打造指尖上的便捷司法,三亚中院又于2015年12月开通了“三亚中院”微信公众服务号。该公众服务号中设置了走进法院、司法公开、互动指引三大诉讼服务板块,下设裁判文书查询、诉讼资产查询、执行信息查询、代表委员联络、网民沟通平台、法院动态、法律事务、法律法规等11个诉讼服务子栏目,定期发布法治新闻、新法解读、典型案例、司法改革等法制热点和焦点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微博、微信的运营管理,三亚中院特制订了《官方微博、微信管理办法》,从栏目设置、内容到审批程序等各个角度对新媒体公开平台进行规范管理。
司法公开没有尽头,“正义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如何利用网络为新时代的司法公开带来飞跃式的发展,将是三亚中院的一项重要工作。司法公开,我们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