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吴娟)春节将至,各地在三亚打工的劳动者即将返家过年。为确保劳动者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三亚中院日前一次性成功调解涉及同一公司的8起劳动争议纠纷案。
据了解,涉诉的8起案件中,8位劳动者都是同一公司的外地打工者,均在公司成立时入职。随着业绩下滑,该公司逐渐放松对劳动者的管理,任凭劳动者在外工作。2015年3月14日,该公司以8位劳动者未签到为由,认定8位劳动者自动离职,公司无需向他们支付各类补偿、工资。8位劳动者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他们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和未休年休假工资为由,向三亚城郊法院提起诉讼。城郊法院经审理认定该公司与8位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判决该公司向8位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未休年休假工资。该公司不服判决,向三亚中院提起上诉。
在二审庭审中,该公司与8位劳动者各持己见,言辞激烈,甚至发生争吵。为缓和矛盾,解决纠纷,合议庭在庭后专门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以事实为依据,尽最大努力平衡当事人利益。最后,8位劳动者和该公司均作出让步,达成调解协议,该公司同意在2016年春节前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和未休年休假工资,保证劳动者按时返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