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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中院20天审结248宗减刑案 51人因减余刑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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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12-15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蔡冈运)经过20天审理送达,三亚中院于近日审结248宗减刑案,248名服刑人员符合条件获得减刑,其中51人因减余刑被释放出狱。

  11月16日,三亚中院受理三亚监狱报送的248宗减刑案。为确保审理质量效率,三亚中院对案件进行分类,首先审理51宗减余刑案,确保剩余刑期少于报请减刑幅度的罪犯早日重返社会,减轻监管机关管理压力;然后审理197宗减刑案。11月27日,51宗减余刑案全部审结并送达;12月6日,197宗减刑案全部审结并送达完毕。


  据了解,对这批减刑案件,三亚中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7宗,其中涉职务犯罪4宗。三亚中院邀请吉阳区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自觉接受监督,增强减刑、假释司法裁判透明度,确保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合法公正。


  据介绍,面对案多人少压力,三亚中院干警持续利用晚上时间加班加点,业务部门法官研究讨论案件、撰写法律文书,书记员则整理案卷、扫描上传、装订归档,确保这批减刑案件高效审结。

责任编辑:三亚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