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新闻 > 工作动态
三亚中院成功执结6宗执行案 执行标的额940余万元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5-03-16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梁志鹏 张路)记者从三亚市中级法院获悉,新春伊始,三亚中院取得执行工作开门红,成功执结包含涉大树公馆七星酒店项目水泥款在内的六宗执行案件,执行标的额940余万元。


  三亚某混凝土公司向三亚市大树公馆七星酒店提供混凝土,其与项目承建方中铁公司就混凝土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中铁公司未及时履行合同义务。三亚某混凝土公司向三亚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考虑到在春节临近时案件执行款对申请执行人的重要性,三亚中院法官果断飞赴北京扣划了中铁公司银行账户600余万元至当事人账户,快速执结本案。


  申请执行人郑某与陈某均就财产所有权纠纷案,向三亚中院申请对被执行人陈某耀强制执行。这两宗执行案件需主持两申请执行人郑某、陈某对被执行人陈某耀的财产进行分配,因两申请执行人均在外省,分配方案一直无法达成。春节期间,三亚中院执行法官得知两申请执行人都在三亚过春节,抓住这一机会,多次传两申请执行人到庭,主持对被执行人财产的分配方案。法官细致耐心的调解工作,取得了两申请执行人的理解,达成了对被执行人财产的分配方案,两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三亚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