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吴忠、张路)“贵院承办的这些案件标的额大,执行难度也大,但在贵院领导及法官积极、严谨、富有智慧的执行措施下,我们收回了工程款,企业有了米开锅,农民工工资有了着落,从执行到结案,没有请客和送礼,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和解,案结事了。贵院法官公道、廉洁、务实、求和谐的工作态度,深深赢得了我们当事人的尊重。”申请执行人厦门某公司在给三亚中院送来的感谢信中如是说。随后,被执行人三亚某创建公司亦向三亚中院送来锦旗和感谢信表示感谢。至此,三亚市两级法院涉三亚某创建公司为被执行人的32宗案件全部以和解方式执结,双方取得了共赢的结果。
涉三亚某创建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在三亚市两级法院共有32宗,标的额达1.3亿元,但因该公司相关开发手续尚未完善,无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因债权人的债权长年得不到清偿,影响到与债权人相关的数十家企业解困及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各方矛盾相当激化,申请执行人多次向省高院、市政府上访信访,三亚中院执行局在省高院的督导下,与市政府相关部门、被执行人三亚某创建公司及各方权利人召开数十次协调会,努力做好相关当事人的工作,切实帮助被执行人解决融资等问题。最终在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的情况下,32宗执行案件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我市两级法院正在审理的涉双方公司的其他两宗一审案件也因执行和解而撤回起诉。
近年来,市两级法院在执行案件中注重促使双方当事人执行和解,加强对执行案件的协调工作和对被执行人的说服教育工作,力促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2014年,共促成535件案件和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