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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女子当街遭“丈夫”砍头案 凶手一审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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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7-30 00:00:00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2013年发生在该市旺毫超市旁的“断头惨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被告人董小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了判决。

三亚中院审理查明,被害人苏金凤(殁年31岁)与被告人董小新于1999年按当地习俗举行婚礼,婚后生育3个子女。因不满董小新长期赌博并对其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苏金凤于2012年9月提出离婚未果后到三亚市区打工。董小新多次到苏金凤娘家想让其回家,扬言不回家就砍死她,并多次到三亚市区寻找苏金凤未果。


  2013年6月25日,董小新到三亚凤凰镇购买了一把菜刀、一块红布、一瓶矿泉水和一瓶农药,将用红布包好的菜刀和倒进少许农药的矿泉水放进一红色纸袋里,然后携带着到市区寻找苏金凤。6月28日9时30分许,董小新在旺毫超市旁边的广告栏处遇见正在看招工广告的苏金凤,就让苏金凤跟其回去,遭到苏金凤的拒绝。董小新又向苏金凤提出还他2万元,同样遭到苏金凤的拒绝。董小新恼羞成怒,拿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对准苏金凤头部砍了5刀,在苏金凤被砍后用双手抱住头部并低下头时,又朝苏金凤露出的颈部砍了一刀,致苏金凤颈椎、脊髓完全断离。


  董小新扔掉菜刀后往胜利路方向逃跑,并在逃跑过程中喝下含有少量农药的矿泉水。董小新跑到附近的小吃店卫生间藏匿,后被赶到现场的公安人员抓获。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董小新表示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

责任编辑:三亚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