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岁的陈某超老家在海南省东方市农村,他在海南省三亚市开摩托车拉客为生。因借帮介绍人当协警和合伙做赌博生意,他和一名同伙合伙诈骗三亚一对母子7.4万元。近日,陈某超终审领刑四年六个月。
原来,2012年2月10日,住在三亚女子金某在三亚市交警支队停车场认识了陈某超,并通过陈的帮忙取出了被扣的摩托车。
当晚,陈某超打电话给金某,问她儿子郭某想不想当协警,他能帮上忙,金某欣然同意。
几天后,陈某超带郭某来到三亚市公安局,后打电话给“王某”(另案处理),陈某超挂了电话后,对郭某说领导让交3000元警服费,由他上楼去交。
过了几天,陈某超让金某交8000元指标费,金在家中分两次交给陈某超8000元。同年3月的一天,陈某超在月川派出所前将两套协警警服交给郭某。
2012年5月的一天,陈某超谎称认识公安局领导,提出与金某合伙摆赌博机,金某分四次给了陈某超46000元。
同年9月,陈某超带郭某在三亚市公安局河西分局门前与“王某”见面,称“王某”是分局警官。过后王某打电话给郭某让其交1万元工作押金,当天郭某交给“王某”1万元。次日,“王某”让再交6000元。2012年10月15日,金某母子俩才发现上当,他们报警后,陈某超才被抓获归案。
2013年11月,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陈某超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一审宣判后,原审陈某超提出上诉。近日,三亚中院终审对此案维持原判。(见习记者 王忠新)
来源: 南国都市报